2016年11月29日 星期二

現代寓言極短篇:我叫建宏


  20XX年,某島國。
  我叫建宏。但我有個陰陽怪氣的身分證上的名字,田中達祐。
  我從小在育幼院長大,那邊的人都叫我建宏。直到前幾年,我父親,自稱田中平太的男人,來到育幼院,把我領養走為止。
  今年我升上高一,已經很習慣叫這個男人父親,但對於母親,我真的很難習慣。
  「爸,我出門囉。」
  「小祐,跟你媽說再見。」
  「媽…再見。」
  我對著一個等身大的女性人偶,無力的揮著自己的手,對她說再見。
  「她」是我的母親,田中久美,一個人偶,有趣的是,她是我法律上的母親。
  我的父親其實不懂日文,他只是一個單純的日本文化狂熱者,他改了一個日本姓名,連帶著我也有了一個日本姓名。他的工作收入頗高,回到家幾乎都在幫那個我應該稱為母親的人偶換裝、清潔和整理。
  對了,我都忘記告訴你我還有個妹妹,田中真理子,「她」也是一個人偶。她擁有自己的房間,自己的書和文具,衣櫃和梳妝台。都是爸爸買給她的。
  我出門之後,坐上校車。呼,還好今天沒碰到柚子學姊。李柚子,我必須稱呼他「學姊」他總是穿著女生制服,但,他卻常常不刮鬍子,而且,嗯,憑良心說他長相真的剛硬,實在不適合那套女生制服。柚子學姊他,似乎很喜歡我,但今天沒跟他搭到同一班校車,蠻幸運的。
  當然也不是每個人都跟那個學姊一樣,莉法就是一個很好的同學。莉法他總是梳妝得很乾淨整齊,雖然臉上的妝容以高中生來說有點太濃。雖然莉法乍看之下很漂亮,但還是有一些違和之處。
  莉法總是跟我說,他正在存錢,等存夠錢他要去做大規模的正顎和整形手術,畢竟這個比性轉手術貴很多。他的父母出不起這個錢。
  我們的導師,他有點…娘娘腔,但我們現在不准使用這個名詞了。因為這是歧視的形容詞,上個月才有人指稱對方是娘娘腔,被法院判賠三十萬元。
  「上課了,同學們。」導師走了進來,拍了拍手。他穿著襯衫和長褲的正常服裝,帶著眼鏡,拿著粉筆時總是翹著小指頭。
  我們導師是教國文的,而我們的師丈,唔,我應該稱他是師丈還是師母?他是教化學的,事實上他長得很帥,一頭俐落的短髮,他總是穿裙裝來教課。他是我們導師的伴侶,還好我一樣只要稱呼他老師就好,不然我要叫他師丈,還是師母?
  放學回家路上,突然被人從後方叫住。
  「建宏。」一個熟悉的男生的聲音。
  「欸,志豪,你怎麼在這。」我轉身看,是志豪,我在育幼院時的最好的兄弟。
  「我現在是蔡志豪了。」他穿著一身貴族私校的制服,手上提著看起來非常昂貴的包包,旁邊站著一對年紀稍長的男女。
  「志豪,走囉,我們要回去了。」女人說道。
  「爸、媽,等我一下,這是我的朋友,他叫做…」
  「田中…不,我叫建宏。」
  我在心裡面暗聲說道:「我叫建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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