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各位好。許久沒有寫影評了,該是說許久都沒寫文章了。工作忙碌到幾乎沒時間能坐下來好好看個電影,寫個文章。
筆者以前有許多國文老師都認為我可以唸新聞系,然後做文字記者的工作。我後來則是幾乎都投入到產業上,而非媒體行業。但也可以是說慶幸吧,畢竟看看台灣現在新聞變成什麼樣子?整理報導千篇一律都是從網路抓下來的,比較有深度的報導,都是來自於國外的一流電視台的直接翻譯,也非台灣記者原創。
其實當然不只台灣,美國許多媒體也都變成這樣,因為這樣非常節省成本,記者都不需出門就能寫稿。而需要出門的記者,通通都是跑去產業上問他們說:「你們要不要買業配?」
我們不多說台灣新聞業的困境了,這點有點水準的人都看得出來。我們直接來看看這部電影《郵報:密戰》(以下含劇透)。
《郵》這部電影背景是在1970年代,尼克森總統年代,一個華盛頓特區的地方報紙「華盛頓郵報」正面臨空前的經營危機。他們必須尋求上市公開募資才能度過。
而郵報的發行人即老闆娘(梅莉史翠普飾演)正準備公開募資時,他們的最大對手「紐約時報」的王牌記者拿到一份五角大廈的機密文件。隨即隔天紐約時報刊出越戰秘辛,讓全美國公民都知道,美國政府隱瞞越戰情況:明知越戰會輸,還源源不絕把美國青年送去戰場上。這讓紐約時報聲名大噪,當然也讓華盛頓郵報的經營顯得更加艱辛。
郵報的總編輯(湯姆漢克飾演)則是想盡辦法想要弄到那份機密文件,終於透過下屬和爆料者的過去舊情,郵報團隊弄到了五角大廈那份透漏給紐約時報的機密文件。但同時,紐約時報收到了聯邦美國法院通知,尼克森下令禁止這些報導繼續刊出,並以聯邦法律中的間諜法起訴紐約時報。同時法院也嚴令禁止其他報紙繼續報導關於這份文件的內容。
如果華盛頓郵報拿到機密文件並繼續報導,就會被控藐視法庭,同時會影響郵報公開上市的情況,投資人可不希望投資一個司法纏訟、甚至發行人要去坐牢的公司。這會讓華盛頓郵報倒閉。所以郵報的老闆娘面臨他人生第二次重大的挑戰(第一次是她丈夫去世,她從一個家庭主婦突然間變成一家公司的老闆),她必須決定是否要刊出這個報導。
最後新聞自由的崇高理想戰勝了一家公司的未來,華盛頓郵報就在紐約時報被下達禁令後繼續刊出越戰機密文件的報導。也因此必須和紐約時報一起走上法庭接受聯邦法院審判。
在法院審判前夕,這些機密文件也被郵報的其中一個員工悄悄複印給其他報紙,全國的媒體不畏政府強權居然團結起來一起報導這個被下達禁止令的新聞。
但最後在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以6:3投票,認定華盛頓郵報和紐約時報無罪,認為美國建國者賦予新聞業絕對的言論自由「因為新聞是為人民服務,而非政府」,而這次的報導損害的國家安全,和人民「知」的權利相比並不嚴重。反而美國政府隱瞞越戰事實,才是真正損害了美國人民的利益。華盛頓郵報躲過官司危機,順利上市,也從地方小報變成可以和紐約時報齊頭並進的一流媒體。
這就是新聞從業人員的驕傲,這就是新聞自由,這才是新聞該有的面貌。那些在PTT和臉書上、YOUTUBE上挖東西報導的人,根本稱不上是記者,只是搬運工而已。但究竟是什麼原因導致新聞產業變成這樣的呢?讀者素質固然有責任,但最重要的還是因為媒體商業化。
當媒體商業化,報導的目的從「真相」變成「商業」,那麼新聞意義就被扭曲了。現在的報紙,抽掉廣告剩下一半,抽掉業配又剩下一半,抽掉八卦影視娛樂又剩下一半,剩下的是社論,你認為你看了什麼?而電視台的情況更嚴重。
但試問我們自己,如果一份報紙要50元,裡面只有三四大張,沒有廣告,報導內容都是極深入且影響公民權益至深的事件和秘辛,社論都是重量級專欄(比如前總統專欄一周一刊、暢銷作家專欄和國外資深亞洲觀察者專欄等),國際局勢報導都會附上台灣和國際局勢交互作用分析等等。這樣的報紙,你願意天天買單嗎?你願意花多少錢買和自身其實息息相關的社會資訊?還是花15元買可以墊在餐桌上、可以拿去撿狗大便的報紙?
我願意買單,我願意花昂貴的錢去買精實的報紙。
如果有錢,我甚至想辦這樣的報紙。一份昂貴、沒有廣告,只有和公民切身資訊相關新聞的報紙。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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